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一、国有资产管理职能

  1. 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标的规章制度,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2. 落实国家及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确保合规性。

  3. 审核各部门资产配置计划,统筹编制年度资产购置预算。

  4. 参与学校大型项目(如实训基地建设)的资产规划论证。

  5. 负责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的登记、调配、处置及报废审核。

  6. 监督资产使用效率,定期组织清查,防止流失。

  7. 管理无形资产(如软件、专利)的产权登记与维护。

  8. 维护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化、数据化监管。

二、招标与采购管理职能

  1. 汇总审核各部门采购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2. 对重大采购项目(如教学仪器、信息化建设)进行可行性论证。

  3. 依法组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活动,确保程序规范。

  4. 负责政府采购平台操作,落实意向公开、合同备案等要求。

  5. 管理校内零星采购和应急采购流程。

  6. 审核采购合同条款,监督合同履行。

  7. 组织联合验收(重点监管教学设备、实训器材等质量)。

  8. 建立供应商库,开展履约评价与黑名单机制。

  9. 定期开展采购与资产管理内部审计,配合纪检部门监督检查。

  10. 排查廉政风险点(如围标串标、资产处置漏洞),制定防控措施。

  11. 处理采购投诉与异议,维护学校权益。

三、其他职责

  1. 负责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如政府采购新政策解读)。

  2. 对接上级财政、审计、国资委等部门,完成数据报送与检查。

  3. 协调校内部门(如财务、审计、教务)形成管理合力。